最近做了几个唐诗的朗诵视频,用英文解读了一下
独坐敬亭山 咏鹅 希望大家喜欢,并提出宝贵意见。油管视频,看视频要有能力哈。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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狗年春节前意外造访了暹粒吴哥窟。 高棉风情早已如雷贯耳,在巴黎的吉美东方博物馆有殖民Indochine的法人“搬走”的7头蟒和四面佛的石刻(另一个隗宝就是伯希和在敦煌的赃物了)也曾瞻仰。亲临故地,不仅仅是对历史的兴趣,更想听听看看的是当下高棉的风土人情和吴哥窟的规模。 吴哥,Angor, 也就是粤人的NG Gor,近代大量的汉译新词儿不是假借粤语,就是从日语字面搬过来,从满清官话/普通话念来的不适就可以解释了。交通外洋的事儿,看来跟满人一点关系都没有。近代是粤人为先,上海江浙随后。中古时期则是长江下游和福建两广是远洋的口岸。“真腊风土记”作者周达观就是元代温州人士。以下是俺的读后感: 本书元史没有记载,一直颇有争议。传说堂堂元使,小国蜗居一年,竟然没有跟上层政治-国王和婆罗门的交往,也没有对自我使命和使命执行的记述,我也颇为质疑周本人和该书的来历。积极的揣测,有俩可能。其一,周不是元使,而是私差。其二,周的记述的另一半,遗失了。 暹粒五夜六天,买了三日吴哥窟门票,实去两日。第一天小圈,第二天转了半个大圈加半个小圈。向南洞里萨湖游,向西scooter在6号公路骑行30公里,路边村庄转了转。吴哥美景,千万人传颂,“古墓丽影”也渲染一番,俺打卡走过,没有太多惊喜。一路接触旅游点小贩小导游,感慨万千。。。以下均摘抄改编自俺的微博,都是吴哥游当时有感而发,新鲜热辣的。 微博1 2月8日 13:40 来自 千条街道的Android 宁做莽撞行走客,不当谨慎定居人。/济慈 有感于吴哥途中 微博2 2月9日 12:02 来自 千条街道的Android 西班牙人说“额滴个神呀”,mama mia 2柬埔寨·暹粒 微博3 2月9日 17:06 来自 千条街道的Android 小小吴哥,简直就是近代现代全球大事记。蒙古人周达观留下鼎盛吴哥王朝的游记,没有一丝惊奇,造访域外小国的赶脚。法兰西人来了以后,惊异“热带”+“东方”竟有如此奇观,是不是也是“文明”呢?吴哥窟自此得到高大上法兰西的保护和夸耀。二战后反殖民,把遗址的法兰西味道尽数抹去,不知道法国还有资金支持与否,即使有也得是默默地,鬼祟的。吴哥小环线的后三个寺分别是日本,中国,印度赞助修复,时间先后也是这个次序。反应了二战后本地区的大国角逐。 日助庙最完整,即使拙劣的修复也瑕不掩瑜。中助庙茶胶寺形制最小,最高,最像个玩意儿,修补石连瞎子都看得见的刺眼,符合我兔不求手段只争第一的性格。印助庙婆罗门庙庞大,更原生,到处乱石,到处巨木乱石交融,布局复杂度也远远超出。天竺人民最求原则,追求精神,无谓现实好坏,也是服了。 2柬埔寨·暹粒 微博4 2月10日 13:21 来自 千条街道的Android 果阿跟开普敦和伦敦人学的渣车没忘,继续洞里萨湖行……印度人租车,啥都不问,给钱就走,柬埔寨人给我上了一课,又试乘了200米才放人放车,按说俺是第一次scooter带人 2柬埔寨·暹粒 微博5 洞里萨湖游船最好别去,被中学生导游全程教育要慈善一下,多多花钱资助船民和湖上小学。喋喋不休的小导游最后总结俺是他见过的第一个“好心”中国人。零钱全部榨干,只剩下没发现的的一张20刀和暗藏的100刀面值了。登陆前小导游说他是那种大小钱都不拒的人,于是剩下的不到1刀的柬币全给了他和司机,也发现了幸运的20刀还在。总捐助额接近10刀,我是不是良心大大的坏了? btw,喜欢洞里萨湖的话,可以36刀坐船穿湖,下湄公河到金边,游船真的不能坐…… 2柬埔寨·暹粒 微博6 2月10日Read More…
很久没有读到这么过瘾的故事了,满足了男人臆想的一切:生死,社会,友情,帝国,丛林。。。。 读完不过瘾,又在喜马拉雅听了一遍,意外的惊喜:喜马拉雅节目:丛林故事 ,似乎是妈妈带着小儿子,一起录制的。小家户最后台词越来越多,背景里妈妈提词的背景声也清晰可见,LOL。可爱的小家户和妈妈一问一答,好可耐的小男孩呀。大师吉卜林写的是成人童话,帝国的故事,小家户对动物的习性和行为无师自通,对吉卜林所暗示的“丛林法则”和诸多“人性”的潜台词,小家户则一问三不知。这时候才知道,自己的预感没错:这真的不是给小孩看的。迪士尼“奇幻丛林”,将吉卜林的故事改的面目全非,跟“狮子王”此类雄霸丛林的英雄故事一样,只不过是换了主人公的一副皮囊。第18播的结尾,妈妈掩卷感叹,想必跟俺读到此时一样,泪光莹莹,感叹,感激,感恩之味杂陈。谢谢播主和小朋友,爱意满满的作品,最喜欢播主给卡的拟音“嘶…….”, 想想也笑的。 碰巧也读到另一位大师,爱德华萨义德对吉卜林作品的解读: 小时候我读过他的《丛林故事》,可是我的感觉并不好,因为我把小说与我自己的童子军经历联系起来了。我在学校里表现不好,我是在埃及的英国童子军,老是受到惩罚。 “森林王子”和丛林的事情,都是与此有关的。我真的不怎么喜欢这本书。因为这使我回想起那段特殊时期的大量经历。 萨义德对他的宠爱作家三人组之一,吉卜林的另一部小说基姆却赞赏有加。 后来在我读到吉卜林的其他小说,尤其是基姆时候,我的眼睛为之一亮。这是我很喜欢的一本书。 第一次阅读基姆的时候我年纪很小,我之所以喜欢基姆。是因为那种乔装打扮,别人没有基姆那种本事。基姆是巴扎尔的一个小孩儿。他是爱尔兰的孩子。(我还以为他是英国的我分不清楚,他是欧洲人)。他是个间谍,他能够以白人和印度人的身份去旅行。我认为基姆是一本优秀的游记,真的确实如此,是一次走遍整个印度的旅程,带着一种,这是我们的,但同时也是印度的感觉。书中还有一种分享的感觉,这种殖民地背景的情况下是很稀少的。我认为吉卜林是唯一能够这样做的人,我发觉书中充满了爱。这是一部精彩的小说,我该怎么说呢。不是复兴,而是重生。 萨义德自小读英国公学,对此深恶痛觉,“殖民主义和帝国主义与对我来说不是抽象,而是特殊的经验和生命的形式,具有几乎不堪忍受的具体感。”。他眼里“丛林故事”是殖民主义和帝国主义的铁证。 作为东土大唐人的后代,俺的豆瓣读后感如下: 不多见的浪漫帝国成人童话寓言类型,帝国雄风,豪气干云,可类比大唐的文风。一个雄霸帝国的鼎盛风情在毫无帝国事由的叙事中扑面而来。 结尾的书评,颇有深度,仔细一看,也是摘译自企鹅出版的“漂亮冤家”, 非国人的手笔。 本书翻译也不错,跟吉卜林的味道没有相左。坏的翻译有如做菜,菜谱拿来,食客吃到的却不是记忆/传说中的,一种可能是缺盐少料甚至丧失本真的味道,一种是添油加醋,都不是好译作。 吉卜林的童话作品纷乱千面,各花入各眼。奥威尔年轻时是吉卜林的铁粉,毕业后到缅甸工作,有多少因素受到吉卜林这个“优秀的烂诗人”所鼓舞,比如这首road to mandalay 。而缅甸现实,让成年后的奥威尔充满了一腔愤怒与悲凉,折射到对始作俑者吉卜林的愤怒和厌恶。到了晚年,据说奥威尔对吉卜林憧憬之情重燃,人性永不变。 What (Elliot) does not say, and what I think one ought to startRead More…
殖民主义,无论对于殖民者还是被殖民者,今天还流在我们的血液里。缅怀过去是要检视自己的血液。。。。 今天去湾仔天地书局,前天在此买的印度之旅已经售罄。想不到百年前的殖民小说还有不少拥趸。 至此,英国殖民三部曲已经全部读完,吉姆,印度之旅,缅甸岁月,三部各千秋。 处于帝国升平,生于北印的吉卜林盛赞英国赠予殖民地的免费礼物: 被殖民,即使“一颗白人的头颅要用一百颗头颅偿还”也在所不惜。其巅峰之作“吉姆”写于19世纪最后几年。不过在其代表作吉姆里,似乎看不到那个强硬的白人汉子,借白人流浪儿的眼睛,表现了生动的北印风情,以及“the great game”的一个侧面。应该是铁血硬汉对生养其家乡的亲切缅怀。白人沦落为根西藏云游喇嘛为师为伴的弱者,完全不是吉卜林其他作品中的帝国强者。 福斯特继承遗产,家境优裕。一战前后访过印度两次,24年出版的印度之旅,恰恰在一战后英帝开始衰弱以及阿姆利则惨案之后。为印度独立摇旗呐喊,对英殖政府嗤之以鼻,讴歌英印人民的“纯洁”友谊。从一个人英人嘴里喊出印度独立,这不仅仅是鹤立鸡群了。英印族群,势不两立,互不交往。就如小说中的描述,亲近印度人,已经把英国校长变成了英国人的公敌,白人小姐一句公平的涉印证词,令其成为旅印英人社群所唾弃。 福斯特此等勇气何来? 这是个可以不断考察的题目。也许是其同性恋的少数派被排挤的社会心理,在印度穆斯林的“兄弟之情”中沐浴和滋养中,长成大树。这跟阿拉伯的劳伦斯有异曲同工之妙。中东,印度被当成了白人同性恋的乐土,值得为之奋斗终生。 小说中几个情节无不折射出福斯特的心理: 优美的裸体男性,每个印度城市都有一个。结尾英白人与印穆斯林的和解,表达了其基佬大同的终极理想。 奥威尔根吉卜林一样也是印度“土长”,确完全没有吉卜林对家乡的温情,更无吉卜林的铁血,其英殖代表作“缅甸岁月”,一面对英殖白人无情的嘲讽,另一面对缅甸土人也不无讽刺挖苦。主人公自杀的结尾,反应了奥威尔本人在印属缅甸的无所适从和思维的混乱。对本地也仅仅是一些好奇心,绝无缅甸的友人。那个“老滑头”印度医生朋友也一样是外来者。可以看出奥威尔坚决反对殖民,但是对被殖民者也不过是冷眼旁观,对生养他的土地毫无亲情。 缅甸岁月晚印度之旅10年。如果传言属实:奥威尔在缅甸时期就创作了他的第一部小说,也就是在27年前后。这两部著作可以视为同一个时间框架下的作品: 英帝开始衰落,民族主义风起云涌的年代。 除去文笔构思等小说功力的差异,这两部小说的巨大差别,只能从作者本身和他们的经历来探究了: 家境的不同,更重要的是,福斯特是个乐享“兄弟之情”的同性恋,在东方如鱼得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