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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7Feb/18

读吉卜林“老虎,老虎”

很久没有读到这么过瘾的故事了,满足了男人臆想的一切:生死,社会,友情,帝国,丛林。。。。 读完不过瘾,又在喜马拉雅听了一遍,意外的惊喜:喜马拉雅节目:丛林故事  ,似乎是妈妈带着小儿子,一起录制的。小家户最后台词越来越多,背景里妈妈提词的背景声也清晰可见,LOL。可爱的小家户和妈妈一问一答,好可耐的小男孩呀。大师吉卜林写的是成人童话,帝国的故事,小家户对动物的习性和行为无师自通,对吉卜林所暗示的“丛林法则”和诸多“人性”的潜台词,小家户则一问三不知。这时候才知道,自己的预感没错:这真的不是给小孩看的。迪士尼“奇幻丛林”,将吉卜林的故事改的面目全非,跟“狮子王”此类雄霸丛林的英雄故事一样,只不过是换了主人公的一副皮囊。第18播的结尾,妈妈掩卷感叹,想必跟俺读到此时一样,泪光莹莹,感叹,感激,感恩之味杂陈。谢谢播主和小朋友,爱意满满的作品,最喜欢播主给卡的拟音“嘶…….”, 想想也笑的。 碰巧也读到另一位大师,爱德华萨义德对吉卜林作品的解读: 小时候我读过他的《丛林故事》,可是我的感觉并不好,因为我把小说与我自己的童子军经历联系起来了。我在学校里表现不好,我是在埃及的英国童子军,老是受到惩罚。 “森林王子”和丛林的事情,都是与此有关的。我真的不怎么喜欢这本书。因为这使我回想起那段特殊时期的大量经历。 萨义德对他的宠爱作家三人组之一,吉卜林的另一部小说基姆却赞赏有加。 后来在我读到吉卜林的其他小说,尤其是基姆时候,我的眼睛为之一亮。这是我很喜欢的一本书。 第一次阅读基姆的时候我年纪很小,我之所以喜欢基姆。是因为那种乔装打扮,别人没有基姆那种本事。基姆是巴扎尔的一个小孩儿。他是爱尔兰的孩子。(我还以为他是英国的我分不清楚,他是欧洲人)。他是个间谍,他能够以白人和印度人的身份去旅行。我认为基姆是一本优秀的游记,真的确实如此,是一次走遍整个印度的旅程,带着一种,这是我们的,但同时也是印度的感觉。书中还有一种分享的感觉,这种殖民地背景的情况下是很稀少的。我认为吉卜林是唯一能够这样做的人,我发觉书中充满了爱。这是一部精彩的小说,我该怎么说呢。不是复兴,而是重生。 萨义德自小读英国公学,对此深恶痛觉,“殖民主义和帝国主义与对我来说不是抽象,而是特殊的经验和生命的形式,具有几乎不堪忍受的具体感。”。他眼里“丛林故事”是殖民主义和帝国主义的铁证。 作为东土大唐人的后代,俺的豆瓣读后感如下: 不多见的浪漫帝国成人童话寓言类型,帝国雄风,豪气干云,可类比大唐的文风。一个雄霸帝国的鼎盛风情在毫无帝国事由的叙事中扑面而来。 结尾的书评,颇有深度,仔细一看,也是摘译自企鹅出版的“漂亮冤家”, 非国人的手笔。 本书翻译也不错,跟吉卜林的味道没有相左。坏的翻译有如做菜,菜谱拿来,食客吃到的却不是记忆/传说中的,一种可能是缺盐少料甚至丧失本真的味道,一种是添油加醋,都不是好译作。 吉卜林的童话作品纷乱千面,各花入各眼。奥威尔年轻时是吉卜林的铁粉,毕业后到缅甸工作,有多少因素受到吉卜林这个“优秀的烂诗人”所鼓舞,比如这首road to mandalay 。而缅甸现实,让成年后的奥威尔充满了一腔愤怒与悲凉,折射到对始作俑者吉卜林的愤怒和厌恶。到了晚年,据说奥威尔对吉卜林憧憬之情重燃,人性永不变。 What (Elliot) does not say, and what I think one ought to startRead More…

27Dec/17

印度之旅和英殖三小说

殖民主义,无论对于殖民者还是被殖民者,今天还流在我们的血液里。缅怀过去是要检视自己的血液。。。。 今天去湾仔天地书局,前天在此买的印度之旅已经售罄。想不到百年前的殖民小说还有不少拥趸。 至此,英国殖民三部曲已经全部读完,吉姆,印度之旅,缅甸岁月,三部各千秋。 处于帝国升平,生于北印的吉卜林盛赞英国赠予殖民地的免费礼物: 被殖民,即使“一颗白人的头颅要用一百颗头颅偿还”也在所不惜。其巅峰之作“吉姆”写于19世纪最后几年。不过在其代表作吉姆里,似乎看不到那个强硬的白人汉子,借白人流浪儿的眼睛,表现了生动的北印风情,以及“the great game”的一个侧面。应该是铁血硬汉对生养其家乡的亲切缅怀。白人沦落为根西藏云游喇嘛为师为伴的弱者,完全不是吉卜林其他作品中的帝国强者。 福斯特继承遗产,家境优裕。一战前后访过印度两次,24年出版的印度之旅,恰恰在一战后英帝开始衰弱以及阿姆利则惨案之后。为印度独立摇旗呐喊,对英殖政府嗤之以鼻,讴歌英印人民的“纯洁”友谊。从一个人英人嘴里喊出印度独立,这不仅仅是鹤立鸡群了。英印族群,势不两立,互不交往。就如小说中的描述,亲近印度人,已经把英国校长变成了英国人的公敌,白人小姐一句公平的涉印证词,令其成为旅印英人社群所唾弃。 福斯特此等勇气何来? 这是个可以不断考察的题目。也许是其同性恋的少数派被排挤的社会心理,在印度穆斯林的“兄弟之情”中沐浴和滋养中,长成大树。这跟阿拉伯的劳伦斯有异曲同工之妙。中东,印度被当成了白人同性恋的乐土,值得为之奋斗终生。 小说中几个情节无不折射出福斯特的心理: 优美的裸体男性,每个印度城市都有一个。结尾英白人与印穆斯林的和解,表达了其基佬大同的终极理想。 奥威尔根吉卜林一样也是印度“土长”,确完全没有吉卜林对家乡的温情,更无吉卜林的铁血,其英殖代表作“缅甸岁月”,一面对英殖白人无情的嘲讽,另一面对缅甸土人也不无讽刺挖苦。主人公自杀的结尾,反应了奥威尔本人在印属缅甸的无所适从和思维的混乱。对本地也仅仅是一些好奇心,绝无缅甸的友人。那个“老滑头”印度医生朋友也一样是外来者。可以看出奥威尔坚决反对殖民,但是对被殖民者也不过是冷眼旁观,对生养他的土地毫无亲情。 缅甸岁月晚印度之旅10年。如果传言属实:奥威尔在缅甸时期就创作了他的第一部小说,也就是在27年前后。这两部著作可以视为同一个时间框架下的作品: 英帝开始衰落,民族主义风起云涌的年代。 除去文笔构思等小说功力的差异,这两部小说的巨大差别,只能从作者本身和他们的经历来探究了: 家境的不同,更重要的是,福斯特是个乐享“兄弟之情”的同性恋,在东方如鱼得水。

22Nov/17

缅甸纪略之二:殖民和后殖民

一条褐色的大江纵贯,三面环山,一面临海。缅甸,美丽而又困惑的土地。。。 在殖民地,真理是赤裸的,但是宗主国的公民们却宁愿它穿上衣服。—让.保罗/佛朗兹.法农 仰光国家博物馆的第一个厅,是缅甸文字的演化历史。一个边陲国家把文字展放在国家博物馆的第一篇,非同凡响。 缅甸属于汉藏人种的边陲,文化又被被印度深深的影响着。缅甸的史记“琉璃宫史”,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成书,从描绘宇宙形成及毁灭、南赡部洲出现开始,随之中天竺诸国,悉达多,净饭王。。。。这那里是历史,简直是神话啊。编纂者以缅甸的高僧大德为主,而不是宫廷学者。 博物馆展示了将近20次缅甸文字改革之后,缅甸文也逃不脱他的巴利文祖宗的样子。从文字渊源来看,现代缅甸人自认是天竺的后代,也算是顺理成章了。有趣的是,上百个缅甸民族里,只有罗兴亚人是属于印欧语系的,也许其祖先的语言就是缅甸文字的鼻祖巴利文吧。此游记写成后数年,回顾这个问题有了一些新发现:罗兴亚人是近代英殖创造的民族,是孟加拉人的一支,语言也属于孟加拉语,即印欧语系,跟若开邦的古代历史毫无关系。无论若开邦的历史还是近代外来者罗兴亚人,都属于印缅交流融合的核心点,只不过此罗缅融合的特殊性乃籍外力促成。   缅甸主体民族是汉藏人种,文化传承天竺巴利文的上部座佛教,近代被英殖洗脑百多年,不用说,一定是个非常拧巴的国度。五角星型的国土,南面临海,东西北三边都是英殖不断拓边的硕果,小小缅甸,在册民族135个,这也是现在缅甸三边地区冲突不断的根源。   流传故事里佛陀踏足过缅甸的土地,是古时的Arakan,现在的若开邦,罗兴亚人的家园,英殖时才被英国人并入印属(英属)缅甸的。(2021.2补记:罗兴亚人是英国殖民者以孟加拉人创造的族群,英殖在缅甸的打手。若开邦曾是佛教徒的乐园,让英国人侵占,并以罗兴亚人充填。著名播主“好奇大叔”说罗兴亚人被英国人所塑造,以文盲穆斯林和凶残著称) 传说佛陀此行在Arakan留下佛像,就是今天著名的曼德勒大金佛Mahamuni佛像,19世纪被曼德勒王朝从Arakan劫掠。这段历史在Mahamuni庙里的一个油画展厅里,以连环画的形式表现了曼德勒王子不畏艰险,一心请佛的故事。   坐在Strand Hotel的酒吧里,这间苏伊士以东最佳酒店,the best is like the worst。四人点了四杯鸡尾酒,分别代表4个年代, 我的是 Strand Sour 1968,背景的鸡尾酒取名自显赫的pegu club。老烟枪大哥在这里如鱼得水:5星酒店室内可以抽烟,条件是要坐在吧台的高脚凳上。这个条件不高,我和大姐也都兴冲冲去坐高脚凳抽烟了。缅甸人民是个规矩的民族,老大哥在去勃固的绿皮火车上抽烟,都被邻座年轻人鄙视,要他去车厢之间。帝国么,就要这个调调。   “我不能保证教你任何事儿。但至少能告诉你再待在这个国家里一定会染上两种恶习,一是贪色,二是嗜酒。喜欢哪一个你自己选,但不能两个都要。” 孟缅公司的老江湖硬仔(Willie Harding)这样告诉他的新学徒,一个绰号“大象比尔”的一战退伍兵。Bombay Burmah Trading Company, 孟缅公司是英殖缅甸支柱产业柚木业的龙头。奥威尔“缅甸岁月”的主人公弗洛里也是柚木公司的。镇上的白人,除了公务员警察军队,都是柚木业的,差点成为弗洛里”岳父“的拉克丝汀先生正好是“双修”的柚木人。各种证据表明,奥威尔也是双修人。  Read More…